在足球规则中,“犯规”和“不当行为”有关联,但不是同一个概念。犯规首先影响比赛本身,通常要求球在比赛中并满足相应对象、地点和行为条件,裁判会用任意球或点球恢复比赛;不当行为关注应受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,可能发生在球出界后、场外,甚至由替补席或球队官员实施。

两个概念为什么不能互换

一次身体接触可以是犯规,却未必需要出牌。例如球员因疏忽而绊倒对手,裁判可以判直接任意球,但不一定给予纪律处罚。反过来,球员在比赛已经停止时以言语抗议、拖延恢复或实施其他应受警告的行为,虽然没有产生新的任意球犯规,仍可能被出示黄牌。

因此,裁判实际要回答两个问题:比赛应怎样恢复,以及行为人是否还要接受纪律处罚。两个答案可能同时存在,也可能只有其中一个。

犯规成立要看比赛状态和行为条件

直接或间接任意球、点球只能针对球在比赛中发生的相应违规。常见直接任意球行为包括踢、绊、推、冲撞、铲抢或拉扯对手,以及手球等;部分动作还要由裁判判断是疏忽、鲁莽还是使用过分力量。

犯规地点决定恢复位置。防守方在本方罚球区内实施可判直接任意球的犯规,通常改判点球。sports-057负责区分直接和间接任意球,sports-058建立点球、任意球与界外球的恢复框架,本页不重复完整清单。

不当行为可超出球在比赛中的时段

IFAB规则赋予裁判从赛前检查进入比赛场地开始,到赛后离开场地为止的纪律权限。球员、替补、已被替换或罚下的球员以及球队官员,可能因各自适用的警告或罚令出场行为受到处理。

球不在比赛中时发生不当行为,不会改变已经确定的恢复方式。例如裁判已判界外球后,一名球员因抗议被警告,比赛仍按原来的界外球恢复,而不是为了出牌改判任意球。

比赛恢复与纪律处罚分别处理

任意球或点球补偿对方受到的比赛违规,黄牌和红牌则记录行为严重程度及参赛资格后果。疏忽犯规一般只需判罚;鲁莽动作要警告;使用过分力量或危及对手安全的行为可能罚令出场。但出牌原因也可能来自拖延、抗议、未经许可进入场地等,与身体犯规无关。

同一事件发生多个违规时,裁判还要依据先后、严重性、战术影响和恢复规则判断。不能仅看到红牌,就反推恢复一定是点球或直接任意球。

同一行为可能同时属于两类

一名球员在争抢中鲁莽铲倒对手,既构成犯规,也构成需要黄牌的不当行为;使用过分力量的铲抢则可能同时带来直接任意球或点球和红牌。若类似暴力发生在球已出界后,纪律处罚仍可执行,但恢复沿用球出界前已经形成的决定。

sports-056专门解释黄牌、红牌和单场两黄,本页只建立“恢复比赛”和“纪律处理”的双轨框架。跨场累计停赛属于赛事纪律制度,由sports-102另行解释。

判断时避免三个常见误解

  • 判了犯规不等于必须出牌,动作强度和战术影响仍要判断;
  • 没有判任意球不等于不能出牌,球外行为也可能属于不当行为;
  • 黄红牌不直接告诉你如何恢复比赛,必须回到行为发生时球是否在比赛中及地点。

先分清比赛处罚和纪律处罚,再看它们是否在同一事件中重叠,才能准确理解裁判决定。